13.2.2 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分局局长(项目经理)主要职责(1)分局局长(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管理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安全、交通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仔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批阅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3)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承包责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奖惩分明。(4)严格执行“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任务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原则。2、安全副局长职责(1)协助分局局长(项目经理)主持本项目日常安全管理工作。(2)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定人限期进行整改,保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的落实。(3)督促安全定期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审查分局安全月(年)报表及安全工作总结。主持召开工程项目安全事故分析会,及时向发包人及监理人通报事故情况。(4)及时掌握工程安全情况,对安全工作做的较好的班组、作业队要及时推广。3、总工程师安全管理职责(1)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编制和审批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2)负责组织并监督技术部解决施工中存大的安全技术问题。(3)对重要项目和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交底工作。(4)负责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4、安全管理部职责(1)分局的安全管理负主要责任。负责制订分局制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经审定后组织贯彻实施。(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第一级安全教育。(3)负责对协作队伍的安全资质审查,对安全资质审查不合格的,有否决权,并对协作队伍的人员进行入厂前安全教育。(4)常常巡视各施工工作面,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并作好记录,必要时现场安全员以整改通知单的形式下达,需要有关部室、作业队配合工作的,用现场工作联系单送达。(5)负责组织分局有关安全生产的竞赛、活动、评比工作,并宣传好人好事,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6)负责施工机械(机具)、车辆交通安全、防火防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7)负责组织和监督重要爆破作业或危险性较大的爆破作业的清场、警戒工作。对于工作面内有相互影响的多处爆破作业时,配合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