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与职责控制程序1 目的为了使组织机构设置和职责分配满足 HSE 管理要求,保证承诺、方针和目标的实现及 HSE 绩效的持续改进,特制定本程序。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组织机构设置与职责分配控制。3 职责3.1 人事处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职责的制定,并负责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3.2 质量安全与环保处按 HSEMS 的要求,对各级 HSE 机构、部门和员工的 HSE 职责提出建议,并配合人事处对 HSE 职责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3.3 各部门、各级 HSE 组织机构按 HSE 职责的要求落实各自的职责。4 工作程序4.1 机构设置原则——满足 HSE 管理的需要;——精干、高效;——以责定岗,以岗择人。4.2 职责分配原则——纵向到岗位、横向到部门 ——有利于公司 HSE 指标和生产经营指标的落实——有利于职责的落实、监督和考核4.3 HSE 组织机构4.3.1 西气东输管道公司4.3.1.1 西气东输管道公司设立“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委员会”,简称“HSE 管理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HSE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与环保处。4.3.1.2 西气东输管道公司设立质量安全与环保处。4.3.2 各地区管理处/操作区4.3.2.1 各地区管理处/操作区建立相应的 HSE 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单位行政正职担任。4.3.2.2 设立 HSE 管理机构。4.4 组织机构、职责分配及报批4.4.1 西气东输管道公司4.4.1.1 西气东输管道公司 HSE 管理委员会及职责由质量安全与环保处提出方案,报总经理审批以文件下发。4.4.1.2 西气东输管道公司质量安全与环保处的编制、岗位设置、岗位职责,以部门职责为依据,根据组织机构设置的原则,由人事处提出方案,报主管领导审批后以文件下发。4.4.1.3 西气东输管道公司相关部门的职责由人事处提出方案,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以文件下发。4.4.2 各地区管理处/操作区各地区管理处/操作区的 HSE 机构设置、定员编制和职责分配按本辖区机构设置原则和职责分配原则进行报批和确定。4.4.3 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分配的变更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分配的变更执行《变更控制程序》有关规定。5 相关文件5.1 《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5.2 《变更控制程序》6 相关记录6.1 《HSE 管理、监督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