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通信8.1 总 则8.1.1 通信工程建设必须以确保通信工程建设质量为目的,以有关法律、法律规范和技术标准为依据,从技术的角度出发,以科学的检查、检测为手段,实现相关工程的验收。8.1.2 通信工程建设应满足轨道交通系统长期持续、稳定、协调进展的需要以及安全生产的要求,必须符合全程全网的技术要求。8.1.3 通信工程完成后,先要进行自检,再经过一定时间开通试运行后,确认一切工作具备验收要求,然后申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验收。8.1.4 验收委员会或小组,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成员必须精通技术,熟悉有关法律规范,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实事求是地检查、验收,对工程质量和等级做出合理的评定。8.1.5 通信安装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编辑竣工技术文件交接管单位。8.1.6 通信管线安装要求需严格遵照《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382-2025 第 4.1.1~4.6.11 及申通集团下发的《通信专业管线和设备安装技术指导意见》的要求执行。8.1.7 通信工程验收、检测所用的仪器仪表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应有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的证明。8.1.8 通信工程质量应按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要求进行验收。8.1.9 通信系统的机房环境建设要求应满足本法律规范 7.5.1~7.5.3 相关章节的要求。8.2 术 语8.2.1 传输系统 transmission system为满足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各子系统和信号、电力监控、防灾、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和自动售检票等各种信息传输而建立的以光纤通信为主的系统网络。8.2.2 公务电话系统 executive PBX system 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各部门间进行公务通话及业务联系的电话系统。8.2.3 专用电话系统 dispatching system为控制中心调度员、车站、车辆段、停车场的值班员组织指挥行车、运营管理及确保行车安全而设置的电话系统。8.2.4 无线通信系统(含 800M 集群和 350M 公安、400M 消防系统) wireless communication system为控制中心调度员、车辆调度员、车站值班员等固定用户与列车司机、防灾、维修、公安等移动用户之间提供通信的天线系统。8.2.5 技术防范系统(含入侵报警) the security technique guarding system为控制中心调度员、各车站值班员、列车司机等提供有关列车运行、防灾、救灾及乘客疏导等方面的视觉信息的系统。8.2.6 广播系统 public address system;broadcasting system为保证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调度员和车站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