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投标的有关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期 ≥20 天;2、招标文件的修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 15 天;3、勘察现场:投标预备会前 1~2 天;4、投标预备会:发出招标文件后 7~28 日内;5、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有误时,在收到招标文件 7 日内以书面形式指出;6、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满后 14 天,订合同后 5 日内;7、银行或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满后 28 天内继续有效;8、评标定标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 30 个工作日前完成;9、确定中标人后 15 日内向提交招投标报告;10、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起 30 日内签订合同;11、订立合同后 7 日内,建设行政部门备案;二、合同履行期内有关时间12、发包人更换代表,至少 7 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3、工程师的口头指令,48 小时内以书面确认
在不能书面确认时,承包人应于口头指令后 7 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此要求 48 小时内答复;不予,则认为已确认;14、不能按协议约定日期开工,承包商至少提前 7 天说明理由,工程师在收到延期申请后 48 小时内答复,不以书面答复视为同意;15、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 14 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工程师; -16、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验收前 24 小时向承包人提出延 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 2 天;17、承包人在价款可以调整的情况发生后 14 天内报告工程师;18、预付款在约定付款时间后 7 天内向发包人索要;19、工程师接到已完工程报告后 7 天内核实,并在核实计量前24 小时通知承包人;20、进度款:计量确认后 14 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21、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 28 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14 天内给予认可22、竣工验收报告认可后 28 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资料 28 天内发包人核实,确认结算价款;23、承包人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