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⒈ 工程名称: ⒉ 工程地点: ⒊ 承包范围和内容:根据设计图中包含的如下工程项目:⑴ 会所钢结构楼梯观光平台的制作和安装
⑵ 悬挑装饰雨蓬的制作和安装
⑶ 钢装饰柱的制作和安装
⑷ 展厅屋面玻璃屋顶的制作和安装
第二条 工程期限⒈ 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 2025 年 月 日开工
(以合同签订后乙方接到甲方正式通知进场施工之日为准)⒉ 竣工日期: 2025 年 月 日竣工,总工期为 天
⒊ 如遇下列情况,经监理、甲方代表现场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⑴ 重大变更设计,提供的如工程等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⑵ 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⑶ 非乙方原因
⑷ 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而影响施工
第三条 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⒈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⒉ 合同价款:暂定柒拾肆万元整(¥ 740000
00 元 ) ,根据 05 定额和 市的材料 信息单价和设计图纸计算
3.预算报价清单见合同副件
第四条 质量标准 ⒈ 本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⒉ 严格根据施工设计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法律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标准施工,并接受监理单位及甲方派驻施工场地代表的监督
第五条 甲、乙双方义务⒈ 甲方义务:⑴ 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及有关设计文件肆套
⑵ 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及有关设计文件进行会审
⑶ 负责协助办理工程建设相关的报检和报监手续
⑷ 提供施工现场施工面的交接
⑸ 委派项目部进行现场管理工作
⑹ 按合同的约定及时办理验工计价手续,拨付和结算工程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