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部资料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各项目监理部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提高资料管理水平,完善监理部资料管理工作监督机制,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编制依据本管理办法的编制依据《建设工程监理法律规范》GB/T50319-2025,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4-2025、《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监理规程》DB11/382-2025、《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2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25,以及帕克公司《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等
二、监理资料日常管理的基本要求1、监理资料是在进度控控制、质量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安全管理中形成的信息载体,资料管理应做到及时整理,真实齐全,分类有序
2、监理工程师应仔细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资料,并在验收合格后及时对资料进行签认,签认的资料不可有涂改现象,资料的内容应能真实、完整、准确的反应验收项目的情况,签认后的资料应在 3 日内移交项目监理部资料员建目、归档
3、监理资料的收发(除验收资料外),归档监理资料的借阅必须通过资料员履行借阅手续
4、项目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资料员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建目和归档,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专业分工范围内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
5、项目监理部资料员应根据公司技术部有关资料报送公司归档的要求,按时向公司技术部报送资料,其中包括各类纸版和电子版资料
三、监理资料的分类方法1、监理资料的分类目的是为了方便检索、统计和查找,本办法采纳单位工程下二级数据结构进行归档管理,尽量压缩每一级分类的类别个数,以便于记忆
单位工程名称和第二级分类起索引作用
资料组卷是按单位工程下二级分类进行,第一级分为 8类,第二级分为 56 项,如附录所示
2、资料整理时,应每个单位工程按二级分类建盒,允许根据资料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