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工商银行***分行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单地点:工商银行***市分行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广告位的发布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广告位基本情况: 1、广告位位置:****高速公路***互通立交 K2***+600米处。 (详见附图) 2、广告牌规格:画面有效尺寸高 8 米 x 长 18 米 x 2 面=288 平方米。 第二条发布时间: 该广告位发布期限为三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合同总额和付款方式: 1、 广告牌发布费总金额共计人民币: 万元,每一年 万元,均含税。2、广告发布费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制作完成经乙方验收后 10 日内付清第一年发布费 万元,其后 2 年的费用在上年月底分别付清下一年度的发布费 万元。第四条 双方责权:(一)甲方责任:1、甲方应遵守广告发布、制作的有关规定,甲方承担制作、报批等手续及其相关费用。2、在合同期内,乙方提供三次广告内容,由甲方制作、安装、维护,超出三次的广告画面其制作费由乙方承担,安装由甲方负责。3、广告牌须保持足够的亮度,每晚亮灯 4 小时,夏天为晚上 21:00 至 01:00 时,冬天为晚上 18:00 至 22:00 时。4、广告牌的建造、年审、发布、维护的材料费、施工费、运行电费等费用由甲方负责,其设计、建造和安装应当符合相应的技术法律规范和国家质量标准。5、定期维护,保持广告牌完好。因广告牌脱落、损坏等造成他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责任由甲方承担。(二)乙方责任:1、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提供报批报建所需的文件资料。2、乙方提供广告发布内容,但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3、乙方须及时向甲方缴交发布费。(三)合同期间,甲、乙双方不能无故终止合同,但如因市政或城市规划要求等原因导致广告位不能使用时,双方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其费用按实际发布时间计算。假如双方同意移址重建,另签补充合同。(四)如因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双方不能履行合约的,双方免责。第五条合同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乙方对此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如乙方续约,须提前两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第六条 违约责任:双方签订合同必须守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违约方需按当年度费用的 2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第七条 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