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货币资金授权审批制度制度名称货币资金授权审批制度受控状态文件编号执行部门监督部门考证部门第 1 章 总则第 1 条 为法律规范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有效控制企业成本费用及资金风险,保障各项经营活动高效、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企业所有的支出依照已批准的预算及审批程序核准后支付
第 3 条 企业对资金的支付实行分级授权批准制度
第 4 条 本制度所称的货币资金是指企业在资金运作过程中停留在货币阶段的那一部分资金,是以货币形态存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 5 条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职能部门
第 2 章 货币资金管理的原则与依据第 6 条 为加强企业对货币资金的管理,本企业实行资金预算制度,资金预算的编制和审批严格遵循资金预算流程的规定
1.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资金预算,对企业的资金管理工作起指导性作用
2.企业根据年度资金预算和月度工作计划,编制月度资金预算,作为企业月度资金管理的指令性标准
第 7 条 企业财务部设资金管理岗,负责收集各部门的月度资金收支计划,编制企业的月度资金预算,并提交企业月度工作会议讨论批准
第 8 条 批准后的月度资金预算是企业下月资金使用的准则,必须严格遵守
预算外资金的使用由使用部门申请,副总裁、总裁共同批准后,财务部方可办理
第 3 章 资金支付的程序规定第 9 条 企业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1.支付申请
各职能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应随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2.支付审批
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权限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 ,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3.支付复核
财务部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