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恩寺镇 2025 年度站办所绩效考核办法(草案)为了法律规范对站办所的管理,确保党委、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调动站办所人员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经党委、政府讨论决定对站办所实施绩效考核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列入考核的部门(25 个):党政办、农技站、林业站、水管站、动物防疫站、计生办、政法办、司法所、财政所、村镇建设规划站、企业站、安监站、国土所、合管站、家电下乡办、经管站、统计站、民政所、文化站、团委、妇联、工会、劳动服务站、中心学校、卫生院二、对站办所的考核内容及记分标准1、政府工作(45 分)镇属站办所考核内容及记分:① 遵守机关各项制度,记 10 分
其中出勤记 2 分;学习制度记 2 分;值班制度记 3 分;会议制度记 3 分
督查通报每批判一次扣 0
② 联系点工作,记 10 分
按负责人联系村绩效考核结果比例计分
③ 中心工作,记 10 分
其中参加到位记 8 分,工作效果记2 分
凡督促检查发现未到位的扣 0
5 分,督查通报中点名批判的扣 1 分
④ 综合指标的考核,记 10 分
按完成镇党委、政府下达的经济指标或工作指标任务比例计分
⑤ 干部职工工资足额按时发放,养老保险按时足额交纳,记 5 分
按完成任务比例记分
以“县管为主"的站办所考核内容及记分:① 遵守机关各项制度,记 10 分
② 积极支持配合政府中心工作,记 10 分
③ 综合指标的考核,记 15 分,按完成镇党委、政府下达的经济指标或工作指标任务比例计分
④ 按时完成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事项,记 10 分
2、部门工作(45 分)① 站办所干部有效管理,记 10 分
重点考核负责人表率作用,干部有效管理,遵守党委、政府规定的“十二不准”,干部作风转变
② 站办所工作制度化、法律规范化,记 10 分
其中制订并落实站办所的学习制度、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党风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