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患者交接转运制度危重患者转运交接是院前急救医疗实践中的一部分,它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运输过程,更是一个监护、治疗的过程,包括所有患者从原来病区通过平车、轮椅等转运到其他病区
为杜绝医疗护理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危重患者抢救成功率的重要环节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重患者转运的内容(一)法律规范患者转运制度安全转运原则:要确认转运的必要性,转运前充分的评价,并做好必要的准备,确保患者安全
1、全面检查和评估病情; 2、有经验的医护人员; 3、必要的设备和交通工具;4、稳定病情、全面检测;5、反复评估病情、不间断的监护
(二)转运前权衡与意外评估 1、工作人员在转运患者前(包括患者去其他科室检查),须先通知主管医生和责任护士
2、主管医生需对患者潜在的危险与运送的风险做出医疗推断,并由上级医生对患者转运的可行性做出评估和批准
3、综合评估需转运患者的意识状态、生命体征、用药情况、呼吸情况、潜在的安全隐患;同时充分向患者或家属说明检查或治疗的必要性及转运风险,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4、责任护士在患者转运前确保患者各项指标能在一定时间内维持平稳后方可转运,在护理记录单上做好患者情况的记录
5、转运护士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准备好转运途中所需的仪器与药物并选择合适的转运工具
6、检查科室在检查过程中对该患者安全负责
(三)转运前协调与沟通1、转运前应与接受部门联系并充分沟通,根据病情通知接收部门准备各种仪器和抢救药物及估计到达的时间,一切就绪后方可转出,以免耽误病情
2、相关科室的联系与协调:电梯、门卫、急救箱、转运路线、途径等
(四)负责转运危重患者的医护人员要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熟悉患者的病情、各种治疗护理措施及医嘱执行情况等
(五)转运的实施与监测1、实施:①体位:不同的病情实行不同的体位,查看体位是否合适、舒适,并为患者做好保暖,待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