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集团项目预决算管理制度(草案)第一章 总则第 1 条 目的。为合理确定项目造价,有效提高项目预决算编制和审核质量,维护预决算正常秩序,促进合同和成本管理的法律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第 2 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集团、项目所发生的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和作为发包人所发生的预决算的审核工作。第 3 条 预决算管理的总体原则是“项目为本、事实为据、合法合理”。第二章 项目评估管理流程第 4 条 在工作和与外方交往中,我方要做到有礼有节、相互尊重、实事求是、据理力争。第 5 条 在项目内部,要做到“项目与经济相结合”,项目技术、造价管理、设计管理、项目经理相互支持、相互协作,使项目与经济目标能同步实现.第 6 条 每月完成项目进度统计① 审核实际进度情况是否属实、是否满足计划要求。② 审核完成的各分项工作是否符合要求.第 7 条 财务部汇总在项目发生时应扣费用。第 8 条 项目技术人员应当加强项目量统计规则等方面知识的学习,树立强烈的经济观念,做好项目的统计和审核工作,尤其是实际项目量和材料计划。第 9 条 审核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应当做到既合法又合理,不故意克扣压低价格,不以下浮金额的多少作为结算审核质量好坏的标准.第 10 条 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结算中有漏算、少算现象,应当在内部了解、现场实际调查确凿的基础上及时通知该结算人,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约定予以补正。第 11 条 项目管理部对项目预决算工作卓越者将给予鼓舞和嘉奖.凡因项目预决算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项目(企业)损失的,或消极工作影响预决算正常进行,影响企业形象的,项目管理部将根据具体情况,根据企业的有关责任追究制度,对有关人员给予一定的行政或经济处罚。第三章 附则第 12 条 本制度解释权及修改权在集团公司董事会.第 13 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