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云南省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频率、频道申报登记表》填写说明1、本申报登记表作为向国家广电总局申报领取我省广播电视行业无线发射台(站)《广播电视频率使用许可证(甲类)》的基本依据。请各级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逐项仔细填写。2、本申报登记表针对我省辖区内各级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 、广播电视卫星上行站、MMDS 发射台现状在播的广播电视频率、频道的使用、审批、管理和播出情况.其中,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包括发射机标称功率 100 瓦(含)以上的中波、短波、调频、电视发射台(转播台),以及所有功率等级的广播电视卫星上行站、MMDS 现状发射台(站)。3、假如广播电视发射台(站)发射机(现状在播频率、频道)数目较多,可将申报登记表复印后继续填写,申报表纸质文件内容必须与申报表电子文档内容一致。假如台站在频率、频道的使用、审批、管理和播出中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或者在 06~07 年我省农村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建设中实际发射台址与省局项目组下发《各州(市)农村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建设项目实施技术方案》所规定的发射台址不一致的,必须做详细的情况说明附在申报登记表后(盖章有效),一并上报。4、方案:请依照所申报技术模式(广播电视业务类型)填写。如:调频广播请填写 FM,地面模拟电视请填写 TV,短波广播请填写 SW,中波广播请填写 MW,MMDS 多路微波分配系统请填写 MMDS。5、州(市)、县:对应填写发射台(站)所在州(市)、县名称。6、设台单位:对应填写发射台(站)上级主管单位的名称。7、台名: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发射台(站)完整的名称。台(站)名称需根据统一法律规范填写,即:××州(市)××县(××口岸、乡镇)广播电视(中波广播、短波广播、MMDS、调频广播)发射台(卫星上行站)。例如:迪庆州广播电视发射台、迪庆州维西县广播电视发射台、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打洛口岸广播电视发射台.8、台址:台站所在的地理位置,应根据所在地的行政区划详细说明。9、台站坐标:指当前播出节目所使用天线基础所在地理位置的经纬度和海拔高度,其中“分”、“秒”为 60 进制。10 、 频 率 、 频 道 : 中 波 广 播 频 率 范 围 为 : 531 ~1602kHz;短波广播的频率范围为:3.2~26。1MHz;调频广播频率范围为:87~108MHz;地面模拟电视广播采纳无线电波中的 VHF 和 UHF 频段,每个电视频道占用 8MHz 带宽;MMDS 多路微波分配系统频率范围为:25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