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解析更新日期: 2025—6—9 11:21:19 浏览次数:38 评论次数:0《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解析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法律渊源(一)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1、《物权法》第六章共十四条(自 200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2、《物业管理条例》(自 200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3、《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自 2009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4、《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自 1999 年 7 月 30 日起施行,经《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济南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等 9 号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改)(二)物业服务收费相关法规规定1、《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25]1864 号(自 2004年 1 月 1 日起执行)2、《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鲁价费发〔2025〕205 号(自 2004 年 11 月 1 日起执行)3、《济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济价房字〔2025〕168 号(自 200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三)物业管理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1、《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自 2003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2、《济南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自 2007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四)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自 2025 年 3 月 17 日起施行,2025年 11 月 26 日根据《建设部关于修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五)审理物业管理纠纷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 2025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第二条 物业管理概念第三条 适用范围第五、六条 物业管理机构架构图:(山东省)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市、地区)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济南市房管局)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物业主管部门)(各主管职能部门的分工)城管执法、房地产开发、财政、民政、价格、公安、城乡规划、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与小区居民或物业所有者的民生息息相关)等其他主管部门各司其责.(本地直接指导、组织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助部门)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二章 新建物业与前期物业管理第一节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第九条 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申请第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的调整关于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的总结:第一步:建设单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现售备案前,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