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衢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和《衢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细则》的通知衢建建〔2025〕86 号各县(市、区)建设局,市局城东分局、城南分局,市质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市区有关企业: 2025 年 10 月,衢州市区实施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对全面提升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在前阶段实施的基础上,我局重新修订了《衢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衢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印发你们,请仔细贯彻执行。新《规定》和《细则》实施后,原 2025 年印发的《衢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和《衢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1、《衢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 2、《衢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细则》.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日衢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建质[2025]291 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衢州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的质量分户验收。 本规定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等内容进行的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 第三条 衢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分户验收的监督管理,根据一定时期内本市住宅工程常见的质量缺陷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相关施工验收法律规范、标准,适时修订《衢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内容应包括分户验收的检验项目及检验要求,并设定《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记录表》等验收用表. 第四条 住宅工程的质量分户验收应包括下列项目: 1、楼地面、墙面、天棚面层质量; 2、门窗安装质量; 3、栏杆、护栏安装质量; 4、防水工程质量; 5、室内空间尺寸; 6、给排水安装工程质量; 7、电气安装工程质量;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