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各科教学奖励制度 一、指导思想:根据人事制度改革精神,本着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原则,公开、公平地制定本方案。 二、具体计算方法: 1、以学校投入教学奖的总数的 2/5为基数,3/5 为教学奖的核算。 2、本计算方法采纳积分制,每人基本分为 500 分. 3、计算公式: a、与区平均比较三率和(正)÷3×课时×课节点=得分(单班科) b、与区平均比较三率和(负)÷3×课时×课节点×1/2=得分(单班科) c、多班的累加得分 d、全校总分×(某老师所有班科得分和+500)+2/5 的金额=实得教学奖 注:最小为零,上不封顶 4、中层干部的教学奖:先实得 3/5金额中的 1/2,然后按 3 中的“d”公式计算(其它兼职工作量按比例计算)。 5、体、音、美(专职)老师的计算方法: 体育:3/5 金额×20%+2/5 金额 音乐:3/5 金额×10%+2/5 金额 不分班科 美术:3/5 金额×10%+2/5 金额 6、教学进步奖。 对于接班的老师,除按以上 1-5 的计算计奖外,设立进步奖,具体计算方法为: a、(本期成绩。—本期区平均)—(上期成绩—上期区平均) ×2=进步得分 b、3/5 金额÷全校总分×进步得分=进步奖 注:1、“全校总分"指:人平 500 分×人数+各老师得分+进步得分和 2、以上是按 100 元为基数计算的,假如有变,则计算方法不变,结果乘以“实际投入教学奖/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