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建设标准 心理咨询室是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场所,大多数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都要在心理咨询室进行,科学法律规范的心理咨询室是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关键
在教育部要求下,各地都已开始建设心室咨询室,目前心理咨询室的建设受当地领导重视程度、经费、场地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各地普篇存在心理咨询室建设标准不法律规范、建设后不能发挥其应有作用的现象
建设法律规范的心理咨询室首先要保证基本功能健全,再根据学校情况、学校学生情况合理地增加进展性功能模块
实施中必须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各个功能布局,保证最大化利用教学资源
一:心理咨询室组织制度 1、专人负责心理咨询室的工作
2、心理咨询室有规章制度、工作规程、咨询程序等
3、在学校每学年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中有心理咨询室的活动安排和每学期的活动主题
4、学校有经费支持心理咨询室的日常开支
5、心理咨询室每周开放接待时间不少于 10 小时
二、心理咨询室人员配备 配备 1 名教育学或心理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老师资格证书同时近 5 年来来,参加省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举办的培训 15 课时以上的专职心理健康老师和 1 至 2 名兼职心理老师
兼职心理老师包括具有一定心理学知识和技能的班主任、德育干部以及热衷于此项工作的其他老师,且接受过县(区)级以上心理健康教育类培训
三、心理咨询室场地及设备 心理咨询室的使用面积在 80m2 以上,位置合理,设在学生进出方便、感觉安全的地方
1、心理咨询室功能分区 1
1、 办公区 所需设备有:办公桌椅,沙发,茶几,电脑,电话,饮水机,时钟,文件档案柜,话术绿植
2、 阅览区 所需设备:心理类图书书籍、杂志,书架,沙发,茶几,花束绿植
3、 个体咨询区 所需设备:沙发、茶几,时钟,空调,绿植花束,心理挂图
4、 心理测评区 所需设备:电脑、电脑桌椅,心理测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