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 xx 大精神和科学进展观为指导,以《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XX 年修订)为考核内容,建立师德考核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广阔老师职业道德水平,做让人民满意的老师
二、考核范围 各级各类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职员工(校级领导干部考核按领导干部考核办法执行),经批准的二线人员和长期病休超 6 个月及以上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三、考核方式与步骤 (一)方式 采纳“五考核"的形式,即自我考核、领导考核、同事考核、学生考核、家长考核,时间在每年的 6 月份
(二)步骤 组织学习
每年在考核前要组织参评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和政治理论学习学习要紧密联系实际,加强对比,查找师德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学习实行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期间,学校要有记录,个人要写好笔记
考核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
一是要做好准备工作
各学校要根据市、县(市、区)教育局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校的师德考核方案,印制相关评分表格
二是要组织好学生考核与家长考核
要召开专题会议,讲清意义,明确要求,学生考核由所在学校(单位)随机选择任课对象不低于 50%学生参加
家长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可实行问卷、座谈等形式
三是组织好领导考核和老师间的互评
领导考核和老师间的互评按考核体系相应条款评分人员多的学校可以分组进行
四是组织好非教学人员的考核
非教学人员由自我考核、校长考核、其他领导考核、老师考核(非教学人员参加)四个层次组成,按考核体系相应条款评分
五是做好考核统计
学校对考核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应仔细进行梳理分析,视情况向教职工本人反馈,同时进行个别谈话
教职工要根据反馈的问题,剖析原因,提高认识,主动反思,仔细开展自我考核,提出改进的时限
师德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考核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