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岙镇叶宅小学老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科学和谐进展为目标,以提高老师队伍素养为核心,以突出老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符合教育教学和老师成长规律的老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推动素养教育全面实施
为此,根据叶宅小学的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叶宅小学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从 200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考核分配原则(一)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注重实绩、以德为先,注重老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鼓舞先进,促进进展
(二)坚持“客观公正、讲求实效"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要做到实事求是、民主公开,操作严格、程序法律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坚持“统筹兼顾、适当倾斜”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适当拉开档次,适当向教学一线和优秀老师倾斜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项目构成及奖金总额(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学年度绩效考核奖、月绩效考核奖、学校机动奖和节日补贴四大部分,其中月绩效考核奖主要包括上班考勤、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和值日补贴等 4 个项目,学校机动奖包括德育导师及班主任工作月奖、教学业绩奖、老师各类获奖和临时性工作等 4 个项目
(二)学年度绩效考核奖、节假日补贴、月绩效考核奖和学校机动奖的奖金分别约 35%、4000 元、45%和 25%,按学期或月份进行发放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方法(一)学年度绩效考核(100 分)结合区教育局制定下发《瓯海区教职工学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要求,考虑学校实际,根据《叶宅小学教职工学年度考核细则》统一对全体教职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老师学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