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甲方:乙方:签约地点:高安大城太徽大道项目经理部签约时间:2014年10月日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信守合同各项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高安大城太徽大道新建工程第二期(二)工程地点:高安大城镇江西省昌西文化产业园内(三)工程内容:土石的挖、装、运、排水、洒水、边坡修整、便道的修建、养护、清表、弃方清运、沟槽开挖清运等相关项目
(四)工程数量:以图纸数量为准实际结算数量以设计图纸和技术交底为基础,并以乙方实际完成经甲方依据技术计量规范测量确认的合格工程数量为准
第二条合同工期(一)开工日期甲方指定开工时间
(二)竣工日期甲方指定开工时间开始4个月
(三)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
(四)对于工程总量不确定时按照业主要求,依据甲方施工计划安排为准
第三条合同价款(一)以项目部工程量清单上所有挖方子目的单价为准
本合同单价是该支付细目全部作业的综合报价,包括工、料、机及现场管理等完成工程本体及保修期内缺陷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包括地质类别、运距、道路,施工条件的变化等)
此单价是工程达到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所需的全部价格,单价一次包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任何调整
①本合同单价不含税金,税金由甲方交纳
第四条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为:管委会业主、监理、高安市质检站、项目部技术人员检查验收合格
施工具体要求如下:(一)乙方必须按本工程采用的施工技术规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
(二)在施工中甲方根据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条款中有关质量标准组织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包括业主质量罚款等全部经济损失,且工期不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