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管理与服务法律规范1 主管部门云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为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主管部门。2 项目运营单位云南榕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承办单位。3 设立要求3.1 有固定经营场所,地址位于行政村,并且一个行政村内只能设立一个电子商务服务站(点)。3。2 配备必需的网络软硬件设施(具体参见表 1),能够连接赶街电子商务平台且拥有平台注册账号。3。3 至少配备 1 名及以上工作人员,且参加过电子商务培训,能够熟练操作赶街平台上的各项服务功能。3。4 服务站的实际使用面积应不小于 40 平方米。3.5 服务点的实际使用面积应不小于 6 平方米。3.6 服务站服务辐射范围应有一定的常住人口,原则上不低于 5000 人3。7 服务点周边应有一定的常住人口,原则上不低于 500 人。4 设立流程4。1 规划与考察规划考察选点路线图,与当地村干部沟通后带资料访问,并跟村干部到实地考察。4.2 沟通与核实4.2。1 与目标店主沟通,考察店主是否具备电商经验4。2.2 查看店主店铺地理位置4.2。3 核实备选服务站(点)信息(所属行政村及店主个人信息)4。3 申请与登记帮助备选站(点)人员填写《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申请登记表》(参见附录 A),并拍摄该村、该站(点)远距离外观、该站(点)内部三张照片。4。4 评估与合作填写《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审批表》(参见附录 B),并填写评估意见,评估合格后双方签订合同。4。5 店装与设施审批通过后对该服务站(点)进行装修,并为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4.6 培训与上岗对服务站(点)人员进行培训。5 主要职责5。1 向村民宣传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各项服务功能、宣传电子商务相关行业资讯、网络安全,培育农民网上购物、产品网上销售、网上购买服务等习惯.5.2 为村民提供网上代购商品、代收代发快递服务。5。3 协助村民解决有关购物过程产生的各种纠纷问题.5。4 组织当地适销的农(副、特)产品、旅游资源,推举给赶街电子商务平台,帮助村民代售农(副、特)产品。5.5 为村民提供赶街等电子商务平台已开通的各项便民服务,包括水、电、气、宽带、话费等基础项目的网上缴费和农村金融服务,以及车票酒店预定、本地资讯猎取等服务.5。6 组织当地青年群体参加网上创业就业学习培训、沟通分享,营造氛围,培育人才,培育村网店,扶持村镇农副特产品开发,推动农村电子商务进展。5.7 按要求做好统计(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