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全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讨论稿)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导向作用,全面落实企业战略目标,强化激励约束机制,激发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和制造性,根据总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员绩效考核是指以总公司进展目标为导向,通过对目标的分解,使所属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管理者和员工在工作目标、任务要求以及努力方向上达成共识,并根据一定的考核标准和方法进行检查和评价,激励部门与员工持续改进工作绩效,最终实现企业持续进展的一种管理方法.第三条 全员绩效考核为企业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薪酬分配、教育培训、员工职业生涯进展规划等提供依据;激励与约束全员不断改进绩效,提升企业整体效能,实现企业与员工共同进展。第四条 全员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一)科学有效、客观公正的原则;(二)提高效率、持续改进的原则;(三)分级管理、逐级考核的原则;(四)全员参加、深度沟通的原则;(五)闭环管理、过程监控的原则。第二章 考核内容第五条 绩效考核分为经营班子绩效考核、部门(班组)绩效考核和员工绩效考核。 第六条 经营班子(指各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经营班子成员)绩效考核按《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基层单位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和《XX 年 XX 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执行。 第七条 部门(或班组,指总公司机关各部门、二级单位职能科室、生产作业班组等)考核以工作业绩为考核内容;员工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三个方面。其中,部门(班组)负责人的绩效考核与对其所在部门(班组)的考核相一致。 第八条 绩效考核内容: (一)工作业绩指标以实现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要求为考核内容,具体为完成工作目标的程度,包括完成工作目标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对企业、部门、班组目标的贡献程度等。其权重一般不低于75%. (二)工作能力指标以衡量员工岗位素养能力为考核内容,具体为履行岗位职责所体现的各种综合素养能力,包括胜任本职工作必备的知识、技能、经验、体能等。 (三)工作态度指标以员工日常工作表现行为为考核内容,具体为工作中所体现的精神面貌和职务行为,包括工作主动性、积极性、责任心、团队意识、敬业精神等。各类人员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的共性考核指标可参考附件一设定,各项绩效考核内容的权重,由各单位在组织实施时,根据不同的岗位、层次予以具体确定。 第九条 指标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