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司 员 工 请 假 制 度 为了法律规范公司员工 管理 制度 ,严格员工的请假手续,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规定如下:第一条 请假程序1、员工填写请假单,须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2、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3、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4、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5、备案制度 公司领导层干部无论因公私请假,均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各管理层无论因公或因私请假,获批准后,均需备案
第二条 各种假别及规定1、事假 (1)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 10 个工作日
(2)若员工亲属住院需本公司员工护理者,按事假处理
(3)事假工资发放:实发工资=月工资—(月工资/30*请假天数),每天按月工资/30 予以扣除
2、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一天(含)以内的可由部门经理酌情处理
(2)员工病休假由员工持《诊断证明》,填写《员工请销假审批表》,写明假别、原因、时间,由各级领导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
(3)员工班前患急症,应委托他人及时向所在部门领导代请假,并于就诊之日起 3 天内持急诊病假证明补办请假手续,超过送交期限按事假处理
无病假条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4)病假工资发放:实发工资=月工资—(月工资/30/2*请假天数),每天按月工资/30 的 50%予以扣除
3、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有关条款,公司规定如下: 1:医疗期内病愈复工除有医院证明外,必须经公司鉴定后方可复工,参加竞争上岗: ① 医疗期 1~3 个月,医疗期满试工 1 个月
② 医疗期 3~6 个月,医疗期满试工 2 个月
③ 医疗期 6 个月以上的,医疗期满试工 3 个月
④ 在试工期内,又患病累计休息半个月以上者停止试工,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