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请假制度第一条 总 则1、 为法律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集团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集团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 请假程序1、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2、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3、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4、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5、备案制度公司领导层干部无论因公私请假,均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各部长(主任)、经理等管理层无论因公或因私请假,获批准后,均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条 各种假别及规定1、公事休假 (1)员工因下列事由不能出勤时,经所属部门上级审查并向所属办公室报告确认后,作为公事休假
① 员工行使选举权,参加人民代表会议、政协会议及劳动模范大会等公共活动时
② 所在区域内发生天灾、传染病(本人的疾病除外),交通截断或被隔离时
③ 发生火灾、地震及其他不能预测的灾害,本人住房被破坏时
④ 公司及地方政府规定或临时宣布的其他事由
(2)因公事休假时工资照常发给
2、事假 (1)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 21 个工作日
(2)若员工亲属住院需本公司员工护理者,按事假处理
(3)事假不发放事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例如:一位员工 3 月份请事假 x 天,当月实发工资总额为=月工资总额-(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30*x)
3、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一天(含)以内的可由部门经理酌情处理
一天以上应到市、区级以上医院确诊,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
(2)员工病休假由员工持《诊断证明》,填写《员工请假单》,写明假别、原因、时间,由各级领导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后,交集团办公室或子公司办公室备案
(3)员工班前患急症,应委托他人及时向所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