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制品公司成本核算制度第一章总则及核算细则第一条 根据本公司财务制度,结合本公司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企业成本核算制度, 公司成本计算方法采纳“分批法“,以固定环、垫片、支架为例。第二条 本公司主要成本是指制造产品所需的原材料,劳务及其他开支,即在产品制造 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第三条 本公司产品成本包括下列各项并分以下三大单元作业:1、直接材料;2、直接人工;3、制造费用。第四条 本公司以产品的批别(或订单)作为成本计算对象,设立成本单,登记生产费用和生产量,以计算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采纳分批法,通常不存在批内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分批费用的问题.各定单或批次的产品在未完工以前,成本明细账中的归集费用累计数就是在产品成本,当该定单或批次的产品全部完工时,成本明细账中归集的费用就是完工产品的总成本. 假如一份定单内或同一批次内产品跨月完工数量较多时,或者若干份定单或若干批次的产品中跨月完工的定单或批次较多时,则应采纳约当产量法在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之间分配费用,以便确定和报告完工产品成本和月末在产品成本。第五条 本公司成本计算以产品为中心。第六条 成本结算期间以每批完工后产品成本计算一次为原则。成本计算期与会计报告期不一致,与生产周期一致。第七条 计算成本金额以元为准,但单位成本以小数点以后两位为准。第八条 本公司产品的计算以个或套为单位。第九条 本公司成本报表主要有:产成品成本表,主要产品单位成本表,制造费用明细表,各种期间费用报表,生产损失(废品)报告表。第十条 本公司产品成本分车间核算,分别是制造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第十一条本公司生产成本科目核算的内容设置为:生产成本—直接材料,生产成本—直接人工,生产成本—福利费,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第十二条制造费用发生时应按其性质,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并记入制造费用明细分类账各项费用,每月终了结帐后编制制造费用汇总分摊表,分摊到每款产品的成本,主要是指生产现场管理人员工资,福利费,租赁费,折旧费,水电费,劳保费,差旅费,运杂费,低值易耗品摊销,社保费,医药费,修理费,办公费,电话费,财产保险费、其他。第十三条生产部门应提供原材料领用报表、生产月报表、派工计时单供会计部门作为计算成本的依据,另外人事部门应于次月 4 日前提供各部门上月考勤、薪资资料供会计部门计算直接人工及间接工资.第十四条 成本会计计算应按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