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制度每个广告人都知道,广告行业有其自身的特别性,根据工作需要,管理者有权变动工作日程安排.自己的工作未完成,应主动加班予以完成,薪金根据公司总体业务调整,不按点按日加班计算月薪.一、公司作息时间规定冬季作息:8:30-17:30(12:00—13:00 为中午休息时间)夏季作息:8:30—18:00(12:00—13:30 为中午休息时间)二、考勤处罚:1、迟到或早退 10 分钟以内每次罚款 10 元;5 分钟以内的每次罚款 5 元;2、迟到或早退 10 分钟以上,30 分钟以内每次罚款 20 元;3、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除按规定扣除请假时段的工资外另罚款 20 元;4、发短信或 QQ 留言请事假者,除按规定扣除请假时段的工资外另罚款 20 元;5、旷工按日工资的两倍罚款;6、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除当月工资和奖金,并辞退处理:(1)单月旷工累计达 3 个工作日或以上;(2)一年内累计旷工达到8天;7、病假需经领导批准后休息。8、事假需本人以书面形式讲明真实情况,总经理批准后休假。9、手头工作未完成,未交接,应以大局为重,考虑客户利益和公司全局,有职业道德观念。10、员工在休假期间应打开手机,保证通讯畅通,如遇公司有重要工作需要,应配合完成。11、周日如需加班,请假原则上不批,如特别情况需书面写明情况特批。三、离职1、正常离职辞职员工需提前至少一个月通知公司,并按要求与主管或相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整理清查以往客户资料、设备、财产及以往使用的公司财物,方可离职。2、自动离职:无故三天不上班旷工者,均作自动离职,不予结算任何工资、3、解雇:聘用期内,因工作表现、能力等因素不符合本公司要求,无法胜任本职工作,公司有权解雇,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按日结算当月工资。计算方式为:日工资=基本工资÷30 天(不含福利、奖金等)4、开除:违反劳动纪律,予以革职开除,员工因触犯法律,追究刑事责任。员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有权提出警告或解除劳动关系。(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一月内缺勤三次以上,工作效率低,业务水平不达标,经提醒无明显改观)(2)、玩忽职守、带情绪工作,业务中多次出差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3)、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带走公司资料或财物,泄露公司秘密,谎报事实者,造成不良影响的。(4)、因个人原因给客户留下不良影响,说不利企业言语,流露对企业不满、自成小团体,消极怠工、无理取闹的。(5)、品行不端,有人格缺陷,缺少基本职业道德,损害公司名誉者.(6)、工作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