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英国的社会保障制度 英国是第一次产业革命的发源地,又是亚当·斯密、庇古、凯恩斯的故乡,是古典经济学、福利经济学和福利国家的发源地,加之基督教在英国具有长远的历史和影响,所以英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仅独具特色,而且对世界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与进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1920 年,庇古的《福利经济学》一书出版,该书的论点为英国后来实行国家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理论基础。1941 年 6 月,英国政府设立“社会保险及有关事业部门联合委员会”,聘请牛津大学经济学院院长贝弗里奇(W. H. Beveridge)负责调查、讨论和改进社会福利制度。1942 年 11 月,贝弗里奇提出的报告成为政府社会立法的白皮书。《贝弗里奇报告》提出对每一位公民要建立全面的保健服务、家庭津贴、失业津贴、寡妇年金、较高的退休年金标准、生育津贴、丧葬补助等七个方面的社会保险,并提出了普遍性、政府统一管理、全面保障的原则。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工党政府以部分工业国有化,实现充分就业和社会福利为纲领,先后通过了一系列立法,实行了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家庭津贴和全民医疗保险法案。以 1946 年通过的《社会保障法》为标志,初步形成了一个内容广泛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也是当今世界历史最悠久、最发达和最完整的社会保障制度之一.1965 年,英国对 1946 年出台的《社会保障法》作了大量的补充和修改,1975 年对原社会保障金的缴纳体制进行了重大的改革,从而形成了现在的英国社会保障的基本结构。 1。英国社会保障项目的分类: 英国现行的社会保障项目繁多,有 40 多种,按资金来源不同可分为两大类。 1。 1 社会保险,即由国民保险项目提供的各种保障待遇,包括失业保险金、疾病保险金、生育补助、退休金、伤残保险金、鳏寡保险金及儿童特别补助等七个方面.英国实行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它和国家保健实行双重制度。疾病补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项目,医疗保险的主要项目是发放疾病和生育补助金;国民健康服务是一项综合的医疗服务事业。医疗服务和疾病现金补偿是严格分开的。前者的对象是全民,唯一条件是患者,由卫生行政机关提供服务;后者的现金补偿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期缴纳保险费,还规定有补偿期限和各种特别条款,主要由社会保险机构负责。 1。 2 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的各项保障待遇.这些待遇属于社会福利性项目,即在同等条件下只要是公民,人人有份,无须考虑享受者的经济状况。还有一种是社会救济性质的,如个人及家庭收入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