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发布时间:2025-10—28 13:44:25 | 来源:本站原创 | 9 人感兴趣 | 0 人参加 | 评分: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已于 2025 年 1 月 7 日经农业部第 2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25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部长: 杜青林 二〇〇五年一月十九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第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法律规范有序
依法形成的流转关系应当受到保护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合同管理的指导
第二章 流转当事人 第六条 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
第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
第八条 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
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
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
第九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