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出厂销售记录制度1、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农药出厂销售相关部门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记录.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农药出厂销售的管理.2、职责2.1 销售科指定专人负责出厂销售记录的填写,如实记录销售情况。2。2 生产技术科负责对出厂销售记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在每年销售结束后,将当年的出厂销售记录归档,进行统一管理。3、管理内容与方法3。1 出厂销售记录录入要及时、准确、清楚,便于查看。 3.2 出厂销售记录要专人录入,数据、信息、记录内容要真实,与实际相符。 3。3 出厂销售记录要设专人管理,定点存放。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移动、查看。 3。4 生产技术科不定期抽查出厂销售记录是否与实际相符,是否与出库记录相符。 3。5 农药出厂销售记录应如实记录以下内容:A 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和批号B 产品质量检验信息C 购货人名称及联系方式D 销售日期3.6 农药出厂销售记录至少保留两年。4、记录 农药出厂销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