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工资标准1、项目实行责任承包并进入承包班子的项目部管理人员,薪酬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对应项目类型和职级确定岗位工资;二是职称或执业资格工资;三是兑现奖金,根据项目部与分公司签订的承包合同,根据分公司《项目承包管理办法》执行
2、外聘管理人员,薪酬参考附表 2、附表 4 执行
3、鼓舞项目管理人员一专多能、身兼多职,兼职人员的岗位工资和津贴按一人一岗(不累加)、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计算
4、有关说明(1)项目类型按三个类别分别执行不同标准
(见附表 1);(2)高校毕业生工资标准表
(见附表 2)(3)相应职称和执业资格的工资在项目任职期间执行(见附表 3)
(4)岗位工资标准按管理人员岗位工资表执行(见附表 4);(5)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工资作为缴纳四金的标准,由分公司统一办理银行卡按月发放
施工津贴由项目部按月发放
5、 项目部应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不允许随意克扣和拖欠
项目完工后,应结清支付完所有劳务费用
如当月资金确实不到位,但应完成工资核算、审批、造表
6、项目部在工程未完工情况下,项目部因不可抗力的状态(如天气原因、甲方停工等特别原因暂停工休息),在此期间的工资发放
(见附表 5)7、项目部项目已完工结束后,保留其项目结算人员工资两个月工资,所有人员调回公司管理
(结算期间超两个月,项目部如有特别情况应向公司汇报申请延期,批准后可按项目部工资发放)二
项目工资的申报与审批1、项目经理部应于每月 25 日前将当月完成的实物量情况上报工程管理科,每月 10 日前将《项目考勤月报表》、《工资发放表》、《项目用工情况表》等上报劳资科,逾期不报者不审批工资
2、对项目拨付的工资只允许用来支付工资,不允许作为招待费用等其它用途
3、项目在开工时,须将项目管理人员工资标准报劳动人事科备案;假如施工合同量发生变化或工作强度过大需临时调整增加工资标准,项目部以书面形式报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