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加油加气站建设标准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化所属加油加气站,(含自助、半自助式加油站,不含水上加油站)新建、重建、扩建、改造的设计与施工,按本标准执行
2 加油加气站建设分类加油加气站建设分类:按建设功能可分为加油型、加气型、加油加气合建型;按地理位置可分为城市型、高速公路型、城市环城公路、城市快速道、国、省、县道型、乡镇加油站;按加油加气站销量可分为年销量 10000 吨以上、年销量 5000—10000 吨、年销量 2000—5000 吨、年销量 2000 吨以下(压缩天然气按每立方米折合汽油约 0
85KG 折算);按建设规模可分为大、中、小、乡镇型
说明:1、站房面积不包括员工值班、餐厅与活动用房面积,若确需建值班、餐厅、活动与培训用房,值班、餐厅用房按平均每人 8—10m2计算,活动与培训用房按平均每人 2m2计算
2、对位置特别要求的加油站便利店面积,可按便利店控制面积上浮 10%—20%
高速服务区便利店面积控制在 80-100 m2左右
便利店仓库面积一般控制在 8m2-12 m2
3、应根据节约用地的原则,站内土地有效面积及罩棚面积为上限指标,不含进站引道和确保安全距离必需预留的占地,超过本标准应加以说明
加油加气站建设规模划分标准 建设分类占地面积亩/m2加油车道(条/车位)罩棚面积(m2)站房面积(m2)其中营业厅(便利年加油销量加油机配量店 m2)(条枪)城市型大4
5/30006/12800160—20080—100适用于年加油量 10000 吨以上16-24中3
7/2500 4—6/8-12600130-20060-80适用于年加油量 2000-10000吨6—16小2
3/15002/4300100-13040-60适用于年加油量 2000 吨以下2—6高速型大7
5/50006-8/12—16900-1300 150-18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