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清包施工合同发包方: 河北建设集团第三分公司阳光佳苑 3# 楼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曹士英施工组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保障双方的权益,保证工程发、承包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特订立本合同,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一致同意按合同条款执行
一、工程名称:阳光佳苑二期工程 3#楼二、工程地点:原保定锅炉厂院内三、工程承包范围:土建四、工程内容:配合机器挖土、挖桩间土、土方和灰土回填、地下和地上工程主体施工(未包含电渣压力焊、铁件、马镫、支架制作)砌筑墙体、搭设脚手架及挂安全网等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其他工作内容,达到主体验收的条件
五、承包方式1、人工费(劳务费)清包
2、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实行包人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保修等全部内容
六、合同价款1、最终以双方实际审定的建筑面积(含地下室)乘以 118 元/M2结算
七、施工日期 开工日期:2025 年四 月 二十九 日,主体必须在 2025 年十二 月 三十一 日结顶,否则每拖延一天罚总承包价款 2‰
八、付款方式1、根据项目部向建设单位每月报量(完成量)项目部收入人工费的 75%付给乙方工程款
2、工程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60 日内办理完结算,结算完毕后两个月内,甲方支付剩余工程款至结算款的 95%3、其余 5%保修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一周内付清
九、工程质量1、乙方应严格按设计施工图、国家现行施工验收法律规范要求施工,否则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责任损失由乙方负责
2、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其中混凝土实体质量必须达到清水混凝土要求)
十、工程签证1、施工期间原则上不再发生清工,如确有必要必须事先征得分公司主管经理同意,所需资料齐全,签证经项目经理签字,分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审核后方为有效
清工单价为每工日 23 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