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劳动法关于旷工如何规定劳动法关于旷工如何规定旷工,汉语词语,意思为职工不请假而缺勤。正常工作日职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缺勤。1、《劳动合同法》没有自离规定,《劳动法》第 25 条、《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第 40 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假如符合此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就可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给你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假如只是口头说你怎么怎么样就算自离,一直没有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就是有效的.2、关于旷工几天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因旷工被除名的法律依据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 号)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理方式。除名的条件是:(1)职工常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2)经批判教育无效;(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 15 天,或者 1 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 30 天。但是注意此规章已经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被国务院第 516 号令明文废止.如企业现行规章制度中仍规定“除名”或“开除"等相关条款,显然缺乏法律依据。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情况自己制定.篇二:旷工辞退规定关于旷工管理的依据一、对员工旷工的处分1.《劳动法》的规定是: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第二项规定:(二 )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2.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是:第十八条 职工无正当理由常常旷工,经批判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二、对辞退员工(即解除劳动合同或者除名)的赔偿(即经济补偿)1.《劳动法》的规定是: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注:(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