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调解仲裁劳资协商制度企业劳动争议企业劳动争议的特点企业劳动争议的种类实施原则员工抱怨处理制度诉讼诉讼又称法院审理,是指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以有关劳动法规为依据,以争议案件的事实为准绳,对企业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
企业劳动争议的法律诉讼一般有以下几个阶段:(1)起诉、受理阶段
起诉是指争议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法院行使审判权,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诉讼请求要尽可能详细,要明确被告,要说明要求被告承担和种义务等
受理是指法院接受争议案件并同意审理
法院的受理与否是在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以后做出决定的
(2)调查取证阶段
法院的调查取证除了对原告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据或仲裁机构掌握的情况、证据进行核实外,自己还要对争议的有关情况、事实进行重点的调查
(3)进行调解阶段
法院的调解也要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法院不得强迫调解
调解成功的,要制作法院调解书
法院调解不成或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法院应当进行及时判决
(4)开庭审理阶段
开庭审理是在法院调解失败的情况下进行的
这一阶段主要进行这样一些活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法庭判决
(5)判决执行阶段
法庭判决书送达当事人以后,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不向上一级法院上诉的,判决书即行生效,双方当事人必须执行
调解调解是西方国家最为常用的解决企业劳动关系冲突和减少工人罢工次数的办法
实际上,调解也是市场经济国家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的基本办法或途径之一
作为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的基本办法或途径之一,调解不是指企业劳动争议进入仲裁或诉讼以后由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所做的调解工作,而是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对企业劳动争议所做的调解活动
企业调解委员会所做的调解活动主要是指,调解委员会在接受争议双方当事人调解申请后,首先要查清事实、明确责任;在此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和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通过自己的说服、诱导,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