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1 、什么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它们是以什么形式规定的?2 、什么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它们又是以什么形式规定的?一、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公民的权利公民的义务(这些权利是最低限度的)(这些义务是不可减免的) 指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资格、自由和利益。 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应当承担或不得从事的行为。你能列举几个你听说过的权利名称吗?畅所欲言:参加乡镇选举 (选举权) 获得工资(获得劳动报酬权) 连连看:涉及领域 权利概述 涵盖方面爸爸给我取名,我有自己的名字(姓名权)政治领域经济领域文化领域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人身领域中学期间论文发表(著作权) 我国公民的权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涵盖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设专章规定了公民享有 基本项权利。5 大类平等权利平等权利政治权利与自由政治权利与自由人身自由权利人身自由权利社会经济权社会经济权利利社会生活权社会生活权利利(( 一)宪法一)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基本权利第一类,公民的平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宪法第 33 条一律平等--是指所有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同等的权利,受到同等的待遇,承担同等的义务。 我国各族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相同的义务。十八大少数民族党员代表 249 名,比十七大时增加了 7 名,占 11% ; 43 个少数民族有代表,比十七大时增加了 1 个民族。第二类,公民的政治权利与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 《宪法》第 34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 《宪法》第 35 条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自由第三类,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 《宪法》第 37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