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口贸易合同印花税【篇一:转口贸易是否交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八条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一)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二)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
【例】某公司从巴西订购了一批10万美元的棉纺织品发往韩国,给韩国商人商谈的价格是12万美元,这笔交易中,账务处理如下:1、向巴西订货并支付货款:借预付货款----巴西xx商户10万usd贷银行存款----美元账户10万usd收到提单后,设转口库存商品账户借转口库存商品10万usd贷预付货款----巴西xx商户10万usd2、与韩商签订合同,借应收账款----韩国x客户12万usd贷主营业务收入----转口贸易收入12万usd3、收到韩商货款借银行存款----美元账户12万usd贷应收账款----韩国x客户12万usd4、提单转让给韩国商人,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转口贸易成本10万usd贷转口库存商品10万usd转口贸易是否交增值税问:我公司从事转口贸易,货物直接从a国运到b国,我公司是否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I=I需要为此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1=1匹1=1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之规定,贵司是否需要为转口贸易缴纳增值税,就看“转口贸易”的行为是否被认定为“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是指所销售的货物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