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使用许可合同书甲方: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职务:_________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电挂: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手机: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乙方是文字作品《》(下称文字作品)的著作权人;2.甲方有意将乙方文字作品改编成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拍摄电影(电视剧),并承诺支付一定金额的报酬,乙方表示同意;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第一条许可使用的权利乙方授予甲方以下权利:1.将文字作品改编为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2.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拍摄电影(电视剧),在地区发行(播放);3.甲方还可以将其所拍摄的电影(电视剧)制作成各种音像制品发行,同时也可以网络的形式发行该电影(电视剧)。第二条使用费及支付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方式和标准为:1.一次性支付报酬:元;或。2.版税:每个拷贝元;或。第三条作品的交付乙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向甲方提供文字作品的电子版本、打印稿或者文字作品手稿的复印件,乙方因故不能按时交付,双方另行商定日期,协商不成,甲方可以终止合同。第四条许可使用的期限乙方授权甲方使用文字作品的期限为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可以根据摄制的需要,在不变动上述文学的主要线索、主要人物、主要情节的情况下,修改上述作品;若甲方希望聘用乙方担任改编文字作品的编剧,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的《聘用编剧合同》。2.对于文字作品,甲方仅享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乙方所授予的权利,甲方不得超越乙方授权对文字作品进行处置。3.甲方行使乙方向其授予的权利,不得损害乙方及其文字作品的其他合法权益。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供文字作品的电子版本、打印稿或者文字作品手稿的复印件,乙方应在日内向甲方提供,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乙方依法享有在根据其文字作品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衍生产品上署名的权利。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3.乙方对根据其同意的改编稿而摄制的电影(电视剧),不得提出保护作品完整性的要求。4.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年内,乙方不得自行行使本合同第一条中授予甲方的权利,亦不得将其另行授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5.由于甲方的原因不能拍摄上述文字作品,甲方应当给予乙方经济补偿,具体数额为。6.乙方应甲方的要求对文字作品进行改编,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具体数额为。7.甲方应在内开始上述文字作品的拍摄,因故不能按时开始,双方另行商定日期。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终止合同。8.乙方有权无偿获得根据上述文字作品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剧照或海报。第七条权利转让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年内,若乙方决定转让本合同第一条中所授予甲方权利之外的、其享有的有关文字作品的其他权利,应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受让权,但应自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行使;否则,即丧失优先受让权。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的转让行为无效。第八条保密在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公映之前,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电视剧)相关的一切信息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信息。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第九条若乙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本合同继续生效,乙方权利、义务由其合法监护人或继承人享有或承担。第十条双方保证甲方:1.保证其具有摄制电影(电视剧)的法定资格;2.保证其所拍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