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院映前广告发布合同甲方(委托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广告服务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影院映前广告发布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合作期限内,甲方拥有乙方影院(全部/个)影厅(以下称“合作影厅”)(全部/个)场次(以下称“约定场次”)影片(数字电影)的秒映前银幕广告发布权(以下称“目标广告发布权”);发布内容需由甲方自行制作并提前提供给乙方
合作影厅信息影院详细名称所属院线地址合作影厅名称1
播放顺序:甲方广告片+乙方广告片+电影预告片(全国及区域贴片)+电影正片,乙方广告片指的是乙方自身宣传广告及已与乙方签约的其它公司发布的广告
该播放顺序适用于合作期限内合作影厅播放的约定场次影片(电影预告片的播放位置以政府或行业协会出台的最新管理规定为执行标准)
如届时需要另行调整,由双方协商后书面确定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播放顺序播放甲方的广告片,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随意更改甲方的广告发布顺序及广告内容
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起(含当日)至年月日(含当日)止
合作期限届满后,甲方不再拥有上述目标广告发布权,但在同等商业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约权
广告发布费3
就取得目标广告发布权,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广告发布费用为:每月人民币(大写)元(¥元),共计发布个月,合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元)(以下称“广告发布费”)
广告发布费为含税价格,即乙方全额收取广告发布费后应自行承担根据适用税收法规应由乙方自行缴纳的相关税款及附加费
双方进一步确认,除广告发布费外,就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乙方义务,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额外费用,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合同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全部广告发布费支付至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