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Z202040合同的履行一、合同履行的原则(一)全面、适当履行的原则(二)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三)公平合理、促进合同履行的原则(四)当事人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原则二、合同履行的主体(一)履行人一完成履行的一方1
债务人的代理人3
约定代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一责任由债务人承担(二)履行受领人一接受履行的一方1
约定受偿的第三人一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三、合同条款空缺(一)解决合同条款空缺的原则1
合同生效后,合同部分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二)解决普通商品合同条款空缺的规定1
质量要求不明确,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2
价款或报酬不明确的,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执行政府定价的除外3
履行地不明确(1)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2)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3)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4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商品的合同条款空缺的规定1
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就新原则)2
逾期交付,价格上涨,按原价格执行(就低原则)3
逾期交付,价格下降,按新价格执行(就低原则)4
逾期提取或付款的,价格上涨,按新价格执行(就高原则)5
逾期提取或付款的,价格下降,按原价格执行(就高原则)四、抗辩权(一)含义1
指在双务合同中,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可以暂时拒绝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要求的权利,是重要的债权保障制度;2
行使抗辩权是正当权利而非违约,应受法律保护,行使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