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销售佣金合同篇一:销售佣金补充协议销售佣金结算补充协议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销售代理合同,文山水岸一期项目房屋销售代理服务正常进行中
但在具体操作执行过程中,出现了销售代理合同未明确的佣金结算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商就销售佣金结算一事达成以下结算标准内容:1、针对甲方特批的特价房,佣金结算计算标准为:A、实际销售额的2;B、合同签订的销售均价减去实际成交单价乘上销售提成比例2
2、与甲方抵扣工程款的客户,如发生按揭贷款,佣金结算计算标准为:实际销售额的0
3、为客户私人代理销售房屋,应收取相关费用,标准为:A、100皿以下的住宅房屋收取5000元更名费;B、100皿以上的住宅房屋收取10000元更名费;C、商业房屋销售收取200元更名费;D、销售代理费按实际成交总价的2收取
甲方收取更名费,乙方收取销售代理费,
4、本补充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5、本协议与代理销售合同同样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乙方:文山古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古德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署地点:甲方办公室签署时间:二00九年八月日篇二:房地产销售代理协议书(范本)房地产销售代理协议书甲方:乙方:房地产中介代理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事宣,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甲方指定乙方为在(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兴建的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平方米
第二条合作期限1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在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个月
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