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案例精选()一、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
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
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总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二、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1、劳务合同的双方有可能都是自然人,或都是法人,而劳动合同双方一方只能是自然人,另一方则是除自然人之外的用工主体,主要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2、劳务合同受《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调整,而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调整;3、劳务合同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而劳动合同双方在合同签订后存在隶属关系,劳动者需服从单位的管理和支配;4、合同内容不同,劳务合同内容主要是双方平等协商后的合意性条款,劳动合同的内容则更多的是法定性条款,双方选择的范围远小于劳务合同
具体来说,劳务合同的内容相对简单,主要是有关约定的工作内容和劳务报酬,而劳动合同还包括劳动者的保险、岗位等事项;5、争议处理方式不同,劳务合同一般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如果约定了仲裁条款,也可仲裁),而劳动合同必须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对裁决不服的才能起诉到法院,对于部分情形的裁决甚至可以一裁终局
三、劳务合同纠纷案例精选原告出生于1954年2月7日,户口在镇德桥镇**村,现住常德市区长胜桥居委会
2013年2月起在被告厨房从事传菜工作,月工资1300元
2014年3月6日上午10点多,原告周**在被告厨房不慎滑倒,导致其右手受伤,经鉴定医疗终结时间为20周,需要一人陪护一个月,后期康复费用预计1000元,鉴定费1000元
医疗费已由被告全部垫付结清,被告已经支付了原告3、4、5月份的工资,即已经支付的误工费3640元
【医疗费汇总】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