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统计报表制度(2010年统计年报和2011年定期报表)高新区统计局2010年11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由高新区统计局负责解释
第1页共1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7页目录一、总说明……………………………………………………………………………………(2)二、报表目录…………………………………………………………………………………(3)三、调查表式(一)年报表式1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统计表……………………………………………(3)(二)定期报表1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统计月报表(西高新定基01表)……………(4)四、附件(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统计表软件使用说明…………………………(6)(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统计月报表网上报送说明……………………(11)第2页共17页第1页共1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7页一、总说明一、为了解高新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报表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属于国家统计调查,调查内容包含地方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的基本需要
三、本制度分为年报和定期报表两部分
本报表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统一编码,各企业、各级统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得打乱指标的排列顺序,更不得改变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