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张辉副局长在宣传贯彻新修订的烟草专卖法及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二O一O年三月二日)同志们:2009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专刊)公布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集中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2010年1月21日,国家工信部第12号令公布了修订的《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这两个新修订的法律文件,对于巩固和完善国家烟草专卖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家局对于宣传贯彻和实施两个修订的法律文件高度重视,姜成康局长亲自作了重要批示
国家局决定召开这次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行业深入宣传贯彻的具体工作
我受国家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姜成康同志委托,就行业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全面领会和深入掌握修订精神和主要内容,是做好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的重要基础
全行业必须准确理解和掌握这次修改的基本精神、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
(一)准确把握修订完善的主要精神1、修订的主要动因消除法律间规定相互冲突,是烟草专卖法修订的直接原因
近年来,为了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变化的形势,我国法律的立、改、废工作快速推进
但新法与旧法部分规定相互冲突现象也同时在许多法律中出现
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2009年,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对59件国家法律中涉及“法律中明显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规定”、“法律和法律解释中关于征用的规定”、“法律中关于刑事责任的规定”、“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中关于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定”、“法律中引用其他法律名称或者条文不对应的规定”等五个方面的相关规定,统一进行了集中修改
在新修订的上述内容中,涉及到烟草专卖法的部分规定
因此,烟草专卖法也在这次统一集中修订范围之内
2009年8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