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5页大良新桂中路东侧地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任务来由佛山市顺德区富城房产开发公司购入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桂中路东侧地块,拟开发建设住宅小区(下称“本项目”),住宅分为高层洋房、多层住宅,小区内配套社区服务中心、沿街商铺等
本项目位于新桂中路、锦上路、桂峰路及大围居民住宅围合地块,总占地面积为49172
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10921
项目预计总投资4
0亿元人民币,建设不分期,一次建成完毕,预计开工时间为2010年3月,全部竣工时间为2013年5月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以及顺德区相关的规定,本项目所在地区为二类大气区域,所以本项目评价区域应当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以及2000年修改单所列的二级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汽车尾气、配电房配套的备用发电机燃烧柴油时产生的废气、住宅区居民厨房的油烟等
汽车尾气的主要污染物是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及氮氧化物(NOx)
执行《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GB18352
3-2005)的有关标准规定
备用柴油发电机组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SO2、NO2、烟尘,其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二级标准(第二时段)
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标准
3、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项目的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生活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顺德区大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顺德支流
桂畔海位于项目的东北面,距离约1250米
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方案)》(粤府函[1999]553号),顺德支流的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