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对刑事被害人建立国家补偿制度的构想在刑事诉讼中,从经济上弥补被害人损失是保障被害人人权的主要内容之一
但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还不足以使这一内容实现
笔者建议建立国家补偿制度,进一步健全对被害人的保护制度
建立国家补偿制度的必要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但在刑事诉讼中,常常遇到犯罪者的经济能力无力赔偿其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失的情况
有些被害人因治疗伤病花费大、被致残丧失独立生活能力等情况而造成生活极度艰难
目前世界上已有数十个国家建立了国家补偿制度,即在犯罪者无力赔偿被害人损失时,由国家出资补偿被害人,以帮助被害人摆脱犯罪给其造成的悲惨境况
1963年,新西兰第一个制定了被害人损害补偿的法律,其后为许多国家所确认
在我国尚没有建立国家补偿制度
实践中,对遭受犯罪分子侵害的被害人因犯罪人无力赔偿其损失而生活特别困难的,由当地民政部门给一些社会救济
但因无章可循,被害人很难得到救济
笔者认为,虽然我国目前经济尚不发达,由国家财政拿出一部分资金补偿被害人还相当困难,但为慰藉被害人,使其中生活特别困难的人能摆脱困境,还是应该建立国家补偿制度
当然在刚起步时,补偿的范围、数额可量力而行
建立国家补偿制度的理论根据对被害人予以国家补偿的理论依据是什么呢
目前,理论界主要有三种观点:(1)国家责任说,即认为国家对其国民负有防止犯罪发生的责任,由于被害是犯罪的结果,因此,国家应当对被害人所遭受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第2页共7页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页(2)社会福利说,即认为国家对被害人予以补偿,是社会增进人民福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