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4月30日版執行經費可支應項目補充說明表項目收入來源可支應項目不能支應項目備註校務基金(T類)教育部補助款及學雜費收入1
編制內人員人事費
A版營繕工程
業務費、旅運費、設備費(依照行政院主計處編訂之支出標準及審核作業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本機關人員出席費、稿費、審查費、工作費、顧問費
校務基金經費核銷除在職進修外不得以「國立清華大學自行收納款項統一收據」其餘經費亦不得以私人名義報支
辦理各類會議不得供應水果、點心
除生日禮券外,不得支用教職員工之郵政禮券
除機關首長、副首長、幕僚長及一級主管(限額500元)之行動電話費外,餘不得核銷
工作費與顧問費(專案簽准)由各自籌經費項下支應
計畫(含管理費與結餘款)得以本校自行收納款項統一收據報銷,但不得以私人名義報支
五項自籌收入可本撙節原則報支
五項自籌收入不得報支郵政禮券
一級主管之行動電話超過500元部分,或系所主管行動電話費,專案簽准可由五項自籌收入報支(須為本校名義)
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N類)教育部補助款1
為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用以改善或提升大學教學、研究所需之圖書儀器、建築設施、辦理國際學1
不得用於學校管理費、內部場地費、水電費、電話費、本機關人員出席費、稿費、審查費、工作費、引言人費、諮詢費及編制內人員加班第1頁共27頁97年4月30日版術交流及聘用編制外之人員或編制內教師除法定給與外之人事費用等
依「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經費使用原則及補充說明辦理
費、一般事務性設備(如冷氣機、影印機、…印表機、傳真機等)之購置、維修及保養
不得以「國立清華大學自行收納款項統一收據」報支
項目收入來源可支應項目不能支應項目備註雜項收入(E類)出版社、就輔組服務收入、圖書參考諮詢等收入依收入來源相關支出,如:1
約用人員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