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再敲十大狠招戳向安全生产“软肋”2010年07月25日10:05:42来源:新华时政【字号大小】【留言】【打印】【关闭】核心提示:7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
17日到18日,河南、陕西、甘肃、辽宁等五省接连发生5起煤矿事故
2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通知表露出政府对加强安全生产将施以更加严格严厉的综合治理措施,其中十项制度创新犹如十大“狠招”,戳向安全生产事故的“软肋”
“狠招”一: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事故查处督办制度依法严格事故查处,对事故查处实行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层层挂牌督办,重大事故查处实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
事故查处结案后,要及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国办下发通知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完善产业政策,淘汰落后及安全性能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加强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严格安全许可制度,严把技改和新建项目安全准入关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继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建立隐患整改评价制度
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
要加大职业危害治理,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
>>>详细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若干规定的通知山西就矿山安全生产新问题从12方面做出明确规定“狠招”二:矿领导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
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黄毅解读国务院规定“矿领导下井”三点新意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