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研究市纪委监察局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十多年的时间里,责任制考核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考核评价体系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
去年年底,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地位
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权威性,是当前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一个重点和难点问题
对此,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和深入思考
一、我市反腐倡廉建设考核评价基本情况2009年之前,反腐倡廉建设考核主要就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2009年之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检查结合起来,成为反腐倡廉建设考核评价的主要形式
这些年,市在反腐倡廉建设考核时,注重把握了四个环节:(一)注重科学谋划
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检查相结合,在检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工作成效的同时,全面了解反腐倡廉建设整体进展情况;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估相结合,在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对照指标的同时,对各单位反腐倡廉建设总体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坚持总结经验与加强指导相结合,在总结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的同时,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实施分类指导,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二)突出主要内容
突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评价,重点检查党委(党组)、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反腐倡廉建设责任的情况;惩防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发挥作用的情况;纪委(纪检组)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情况;实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突出反腐倡廉工作推进情况
主要是检查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情况;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情况;查办案件的情况规范权力正确行使的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和创新的情况
突出工作措施实施情况
主要是廉政风险防范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重大案件督导督办机制建设等工作制度机制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