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2页附件一: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进一步调动教学和管理人员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深入发展,全面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教育的跨越式发展,特设立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研究生教改项目),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教改项目是指省教育厅在构建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过程中批准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由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负责
二、项目申报第三条研究生教改项目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可行性,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项目主要范围是:1、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2、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程教学与学位论文指导;3、研究生实验能力培养;4、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5、研究生培养管理;第2页共22页第1页共2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22页6、研究生素质教育;7、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8、研究生教学改革;9、其它相关问题
第四条研究生教改项目的申报人应为在岗教师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干部
第五条研究生教改项目每年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一般在当年五月份
第六条项目申报人每年只允许牵头申报一个项目,在其原有项目结束前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第七条项目申报人须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表》,报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第八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类项目分组评审,并根据专家组的评审结果,确定本年度研究生教改立项项目
三、项目管理第九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教改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省教育厅给予每个研究生教改项目一定的经费资助
第十一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