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室“麻醉记录制度”麻醉科规章制度一、麻醉记录单管理制度1、麻醉记录单是手术治疗病人的医疗档案,也是进行教学、科研工作的珍贵资料
因此,要求麻醉医师必须认真填写
2、麻醉医师应认真、如实把麻醉记录单各项填写完整清楚,要字迹清楚
3、麻醉记录单专人负责管理,每月按日期整理一次
每年做出统计,统一管理
二、麻醉前疑难病例讨论及会诊制度1、对于疑难病例或具有教学意义的病例、少见病例,在科主任的主持下进行手术前讨论,对术中可能发生的问题提出相应措施
2、回顾性总结手术麻醉病例和重危病人的抢救过程及经验教训
3、院外会诊由副主任医师以上或高年资主治医师担任,院内会诊由主治医师以上担任
4、因病情或术前准备不足需停止麻醉应经主治医师以上会诊同意
5、会诊病例和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在专用本上
三、麻醉术后管理制度1、手术结束后,麻醉医师要把麻醉记录单各项认真、如实填写清楚,等患者神志恢复,生命体征平稳后
必须由本院麻醉医师、本院手术医师共同将患者护送至病房,并向病房医师交代有关注意事项
2、术后72小时内麻醉医师必须对患者进行随访并在病程记录上做记录
检查有无麻醉并发症,并作相应处理
严重并发症须及时向上级汇报
如遇与麻醉有关的问题应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3、对安置有镇痛装置的患者,麻醉医师必须每天检查患者直至镇痛装置拆除,并把每次检查情况记录
4、手术结束后,麻醉医师必须及时清理麻醉器械、设备,妥善收拾保管
5、麻醉后随访结果必须详细记录在病程记录上
包括:患者术后病情,是否有与麻醉及麻醉操作有关的并发症
6、麻醉后未将患者护送至病房,未向病房医师交班,导致患者发生意外的,由当事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7、麻醉后未及时随访,未书写随访结果,书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记录,由当事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麻醉药品管理制度1、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领取
2、毒麻药品除有专人保管外,麻醉医师凭毒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