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工作意见《关于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加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出台有两个背景
今年08年的时候国务院下了两个很重要的文件,从土地管理领域来讲,一个是《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3号文件)
这个文件的核心内容就是强调五大方面的内容,主要是从规模的控制,从标准的约束,从存量的盘活,从市场的配置、农村用地规范等等五个方面
但文件有23条措施,这些措施很多内容是强制性的规定
比如说用地标准,用地定额,其中第八条里面很重要的东西与我们民营企业或者是中小企业有关,就是说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对现有的工业用地,假如是提高土地利用率或者增加容积率的话,不再增加地价款
第二个依据,就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发[]11号文件)
里面有条重要意见,就是鼓励大家积极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你原来的工业厂房、仓储用地、传统的商业经营等存量的房地产来兴办研发设计、创意园等等现代服务业
这里面很重要的是土地使用权人和土地使用性质暂不变更,原来的土地性质是商业用地,或者是工业厂房用地,现在用途变为现代服务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暂不变更,就是说不要通过土地出让的方式继续可以用这个土地的使用权
再通俗一点讲,原来法定的土地使用权的性质跟现在土地使用性质可以分离,这是国家看到了现在经济发展当中,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很快,而且现代服务业的需求又很大,假如说,我们现在发展现代服务业,成本肯定高,假如说你在原来的存量土地上增加容积率或者增加土地面积的可以不征收地款,这是一个政策
第二个政策,十一号文件里面讲的,利用原来工业厂房兴办创意园这类用地土地使用权人跟土地性质不变更的情况可以使用下去,这时候也可以不要补交地价
我们中小企业今后搞企业转型也好,发展新型的服务业也好,或者你认为要转制、转型的话,在这两个方面做文章也很重要的